今年2月,定兴法院高里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经了解,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原告从事汽车物流工作,2021年3月至4月期间,原告为被告运输商品车27辆,在支付了部分运费后尚欠8万多元未结清。原告曾因到被告家追索运输费而发生冲突并报警,高里派出所对双方作了处理,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较大。
针对该案,办案法官刘章定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修复双方友好关系出发,决定对本案进行调解。他把双方叫到一起,讲解法律条款,言明利害关系,辅之于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次性付清运费的调解协议。
到了协议约定的给付期限后,为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兑现,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办案法官及时和刘某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刘某将款交到法庭,原告收到运输款后连声表示感谢。
办案法官主动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助力实现了实际执结,通过具体个案的良好效果不但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也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来源:定兴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