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沟村土地流转简要说明
根据上级统一布署,我村从昨日起开始推进“土地流转合作经营”工作,应群众要求,现简要说明于下:
一、目的
1、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新形势,推动农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
2、确保农民在土地上的收入不减少的前提下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投入到二、三产业发展中去。从而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3、通过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最终使村集体有资金搞好村内各项建设。
二、经营主体
定兴县小朱庄镇王兰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为王兰沟村全体村民)
三、基本原则
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不变,只将土地的经营权(按合同时限)流转给“合作社”。
四、土地用途
种植小麦、玉米,不毁地。
五、流转费
1亩地一年给付流转户1000元,每年分两次支付,收了小麦之后支付500元,收了玉米之后再支付500元。
六、流转期限
流转合同五年一签,可以长期合作。
七、分红
合作社有了收益,流转户还可以按一定比例分红(具体比例待定)。
八、其他
1.地补仍归村民所有
2.如遇征迁,青苗费归合作社所有,占地补偿费合作社不干涉。
注: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最终解释权归上级政府
来源:兰沟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