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6年68号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总局本级抽检涉及我省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一、国家总局2016年第68通告涉及我省,标称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1日生产,北京市石门莉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妈妈饼(红豆味)产品酸价指标不合格,检出值5.9 mg/g,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
经查,河北马大姐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妈妈饼共生产228.5公斤,货款4260元。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企业储存不当。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对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以没收非法所得4260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定市监)食生产行罚决(2016)005号,2016年5月20日下达。
“马大姐”是定兴人引以为傲的企业品牌,希望公司能引以为戒、开拓进取,做得更大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