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沟网警破获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男,33岁,定兴人)、郑某(女,25岁,福建人)、陈某(女,37岁,唐山人)、,张某(男、39岁、唐山人)。
犯罪嫌疑人韩某,在商场门口向行人送小礼物分享二维码,通过二维码进入微信群,然后他人在微信群发布任务,进行刷单诈骗。韩某共分享二维码600余次,获利1万元。韩某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犯罪嫌疑人郑某,在明知自己名下银行卡、手机卡不能出售的前提下,还将自己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1600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自己成立代办营业执照的公司。为了挣取代办费用,非法收购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将自己和以他人名义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应对公账户、U盾、手机卡4套出售给他人,并从中非法获利。
犯罪嫌疑人张某,购买他人身份材料注册设立3家空壳公司,并获得营业执照,成功开通4个对公账户。张某在明知对公账户不得用于租借和出售的情况下,仍将开通的对公账户以及相关的U盾、绑定的电话卡等出售给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郑某、陈某、张某已被白沟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 保定网警巡查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