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在线 发表于 2019-4-4 11:53:41

定兴县将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将于3月31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自2019年4月1日零时起,县主城区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兴达街、兴盛街以东,新107国道以西,机场路、兴华西路以南,金台路以北(不含新107国道、金台路)区域。

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20时,节假日(含法定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限行原则:

4月1日至4月4日,工作日周一至周四分别限行1和6, 2和7, 3和8, 4和9;

4月8日至7月7日,与北京同步轮换限行尾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 1和6, 2和7, 3和8,4和9,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限行措施:

(一)县主城区黄牌照货运车辆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县际长途客运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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