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物价局关于建立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的公告
定兴县物价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定兴县物价局定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关于建立定兴县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定兴县自来水公司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㈠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公平负担、因地制宜。
㈡实施范围
定兴县城区自来水公司服务区域内“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含委托小区物业抄表)的居民用户。
㈢阶梯水价分级用量
将城区居民用水量分为三级,以现行基本水价为基数,实行阶梯水价。
价格级差按省规定的原则1:1.5:3确定。分级水量方案在省确定的原则范围内安排。
第一阶梯用水量: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每户年用水量120立方米)
第二阶梯用水量:每户月用水量在10-15立方米之间,不超过15立方米。(每户年用水量120-180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水量:每户月用水量超过15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
㈣阶梯水价计量及缴费方式
⒈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套住宅为一户。户内人口以3口为基准,每增加一人年提高36立方米水量。可凭户口薄、居(村)委员会提供居住证明,向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期满可以申请延期,不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⒉居民水价以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转结。
⒊按规定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基础上加价10%。
⒋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执行基本水价,随“一户一表”改造进度逐步实行阶梯水价。
四、听证人名单(4名)
周建永 定兴县物价局副局长(主持人)
闫大鹏 定兴县物价局综合股股长
陈立刚 定兴县物价局综合股副股长
耿丽娟 定兴县物价局科员
五、听证会参加人(15名)
㈠消费者(9名)
韩连华 居民代表 国泰社区
安华 居民代表 新华社区
王红艳 居民代表 育才社区
刘佳丽 居民代表 昌盛社区
刘志忠 居民代表 一街社区
王新华 居民代表 三街社区
张金砖 居民代表 繁兴社区
周晓莲 居民代表 慈云阁社区
杨敏 居民代表 迎宾社区
㈡经营者(1名)
陈生 定兴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㈢相关部门(5名)
李克清 县人大代表室主任
卢晓可 政府办法制室主任
靖冬菊 县政协经济委主任
肖前华 城区管委会纪检书记
王占峰 住建局副局长
六、新闻媒体(1家)
定兴县电视台
特此公告
定兴县物价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来源:定兴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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