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在线 发表于 2021-10-4 16:16:41

定兴4人非法采砂构成犯罪!

近年来,定兴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通过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助力雄安新区在白洋淀上游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3月至4月期间,燕某伙同祁某某、车某来、车某山在定兴县西城村村南河道内采砂1890余立方米,另查明燕某在2020年期间单独采砂并出售1100余立方米。燕某等4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砂并出售,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同时,经咨询专家意见,4人非法采矿的行为不仅给国家的矿产资源造成了直接破坏和损失,非法采砂形成的砂坑也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和河堤稳定等均造成了不利影响,需要采取人为干预的方式来进行生态修复。

2021年7月23日,定兴县检察院依法向定兴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定兴县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利,其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8月26日判决对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庭审结束后,燕某等4名被告缴纳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16余万元。

该案是定兴县检察院首例保护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该案的办理,依法严惩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犯罪,对辖区内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护蓝天碧水、共建美好家园贡献了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来源:定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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