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在线 发表于 2021-6-25 09:16:35

定兴一人未经允许擅自摆摊设点被处罚

当事人姓名:陈某军

是由:未经允许擅自摆摊设点

处罚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四条

处罚金额:20元

来源:定兴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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